岁十八

阿源平安

《葡桃》王源视角①


我初中的时候就知道她,不是因为她的成绩优异经常出现在演讲台上,也不是因为她人缘很好我身边甚至有暗恋她的同学,而是因为...

 

在我受到学校同学的言语暴力时,她是第一个替我将那些混世魔王骂走的陌生人。

 

而那时,她甚至不认识我。

 

只是随意的递给我一个创口贴,没有安慰没有劝我息事宁人,只是不耐烦的告诉我,“你不是他们的爹妈,不用忍着。”

 

这句话糙理不糙的话给当时喝了不少毒鸡汤的我,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并且受用一生。

 

后来我知道了她叫蒲桃,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——葡萄学姐。

 

刚知道她名字时,我忍俊不禁,一想到那个初三的冷面学姐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名字,我就忍不住想笑。

 

难道,葡萄学姐还有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妹,叫黄桃?这个冷笑话被我埋藏在年少时的日记本里,没想到日后还能讲给他听。


只是后来我发现,她是一个温柔又可爱的人,和我那天所见相差很多。

 

后来她毫无压力的升了本部高中,上体育课时偶尔还能看到她叉着腰在那温柔的训斥捣蛋的男生。教育人时都带着春天般的微笑,难怪没人不喜欢她。

 

再后来,我变得很忙,很少再回学校。

 

直到有一天,班级群里炸开了锅,还隐隐约约看到了我的名字。

 

【蒲桃学姐今天在后巷打了三个人!】

 

【啊???】

 

【谁赢了?】

 

【废话,那简直是学姐单方面的输出!】

 

【厉害厉害!】

 

【哪三个人啊?】

 

【刺激刺激!】

 

【那三个人干啥了?】

 

【李xx,王xx,,还有李x】

 

【不是偷王源书还理直气壮那个?】

 

【对,就那些个!】

 

【听说今天学姐检查黑板报的时候正好遇到他们,然后就被拖到后巷教训了一下。】

 

【学姐不会也是王源儿的粉丝吧?】

 

【怎么可能!看起来就不像!】

 

【我觉得也是!】

 

我摸摸下巴,和经纪人说,“这个工作结束我要回学校一趟儿。”

 

“学校里有什么事情吗?”

 

“嗯。”是有件大事。

 

可是我没想到的是,没等到我回去,她就离开了。

 

有人说她是被退学了,有人说她转学去北京了,也有人说她出国了。

 

我托人辗转迁回终于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,可我,并不知道如何开口。万一她只是顺便教训了那几个人,并不在意我是谁?万一她现在同样记恨起了我?

 

我自知后者是不可能的,可是还是没有一丝勇气去联系她。

 

那一串号码备注成了我手边的黄桃罐头,被藏在我的通讯录里,长久的不见天日。

 

我某天登录微博小号时,系统却向我推荐了她手机注册的账号。那是个粉丝量不少的大号,她很少分享自己的生活,只是po一些写写画画的东西。

 

我悄悄的点了关注,藏在她几十万粉丝之中,偷偷窥探她的生活,却没勇气说一声谢谢。

 

又过了几年的光景,我正在为大学的事情所苦恼,好巧不巧的是一向不发定位的她定位在了波士顿的唐人街。

 

【多肉葡萄:趁着年轻一定要努力追梦,因为老了就追不上了。摘抄自被小x坎辣的神志不清的我的胡言乱语。 {定位:唐人街}】

 

本来犹豫前行的道路突然变得坚定不移,不愧是蒲桃学姐,毒鸡汤多年如一日的有趣。

 

我撑着下巴翻看着她寥寥无几的几条微博,总觉得第一幅画的那双眼睛,在哪儿见过。

 

时间过得真的很快,但好像又很慢。到了波士顿后,我有空就回去唐人街逛逛,尝了尝她说的那家小x坎,的确很难吃。

 

我总幻想着有一天我会在街头与她相遇,然后对她说一声谢谢。

 

重逢来的并不算太晚,当我推开面馆玻璃门时,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。

 

我告诉她,“终于找到你了。”

 

然后,然后我就突然没了勇气。

 

“来一碗重庆小面。”

 

“哦。”

 

这竟成了我们久别重逢后的第一句话,日后想起来也不禁感到好笑。

 

吃着我没有点过的小食,感觉像回到了高中时食堂大妈多给的那两块排骨。

 

后来我们在她学校的图书馆相遇,她还是那样的随性,只是变得神经大条了许多。

 

她一如既往的开朗,可又不似之前那样爱笑,但无论如何,能重逢我便已经知足了。

 

不管是命运还是人为的巧合,我们在时间的流逝中越来越近。

 

她帮我打扫房间,我点她喜欢吃的外卖,甚至知道了她家门锁的密码,是我生日。

 

她可以毫不避讳地展示出我的重要性,可是我却很少能感觉到她对我的喜欢。

 

她好像在哄孩子一样对我,可是她偶尔也会像个小孩那样同我相处。

 

我想不明白,所以我不想了,她在我身边就好。

 

第二天我还没想好以什么名义找她,她家里好像就来了客人,说是客人倒也不像,她毫不留情的将那人关在门外的样子被我从猫眼中尽收眼底。

 

后来得知,那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姐姐,知道她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,可是显然,她不知道我和学姐的过往。

 

徐绪只当我和蒲桃相识于波士顿,也并未感叹于我另一个身份。她笑着和我说自己看人很准,又直白的问我为什么会喜欢蒲桃。

 

我惊讶于她的直接,又不自然的看了一眼正在买蛋糕的蒲桃。

 

“算啦,不说也行。我都要走了,下次来不知道你还是不是她邻居。”

 

“是。”

 

她似乎是惊讶于我的回答,但也只是笑了笑,“她很讨厌离别。”

 

这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仅仅是因为与她有关便被我记在心上,我没细问,因为一个小时后我亲眼看着她冷漠的在车里听着徐绪离去。

 

她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坐在我旁边睡着了,皱起的眉头久未舒展。

 

醒后又没事人一般蹦蹦跳跳的下车,反穿上我的羽绒服后比百岁更像是只小兔子。

 

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牵起她的手,“好好呆在我身后。”

 

见她为我有一秒钟的失神,那我也便满足了。

 

我知道的,一向聪明的学姐,对感情的事一窍不通,我愿意教也愿意等。

 

我愿意为了她去尝试各样的菜系,只要她吃得开心,我也就心满意足了。这几天我的成果已经展现出来,她规律了一日三餐后面色都带着些红润,可她却只看见了肚子上微乎其微的肥肉,还吵吵闹闹的要减肥。

 

越相处越觉得她心里住着一个小孩,那个小孩并不顽皮但是渴望被爱。在哄着因摔破了皮而哭到睡着的学姐后,我更坚定了我的想法。

 

我一直觉得我和她之间有一种同类的磁场,但她比我更善伪装。

 

我替她盖好被子,留下一盏夜灯,希望这盏灯能替她驱散阴霾,在夜里撑起一片光亮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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